據江淮晨報膠原蛋白報道,時年25歲的蕪湖男子李飛(化名),為了練膽量、來錢快,和朋友合謀了多次搶劫。在一次搶劫220塊錢時,同伙被受害人抓住。李飛因害怕坐牢,來不及告別女友和家人,東躲西藏潛逃了14年,直到今年8月被抓。日前,法院判處李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後,他淚流滿面,坦言能睡安穩覺了。
  與當鋪人合謀搶劫後潛逃14年
  李飛,男,19關鍵字74年出生,蕪湖縣人,小學文化,家住蕪湖市鳩江區(原蕪湖縣)某街道。1999年,李飛只有25歲,其家附近的葉某、張某、宋某、李某等均與其年齡相仿,時常前往李飛家聚會聊天,商議如何掙錢謀生。
  1999年9月11日,幾人在李飛家聊天時,談到如何快速掙錢,有人提議大家一道去“洗豬賬”(當地方言,指搶劫),一方面可以練膽,掙錢也容易。幾人當即一拍即合,於次日凌晨2點,手持刀具、棍棒等物,於花店該街道某橋頭搶得薛某現金440元後私分。
  同年9月租房子26日凌晨4時,李飛又伙同葉某、宋某、李某等四人,在蕪湖市清水鎮大彎子路旁將騎車經過該地的被害人王某、田某攔下,在田某身上搜出現金220元私分。
  當日早晨,被害人王某帶領同村村民將作案的同案犯葉某從睡夢中抓獲並扭送至公安機關。李飛得知後,心中異常驚恐,來不及與即將結婚的女友告別,也不敢告知家人實情,他帶著哥哥的身份證獨自潛逃。他沒想到,自己這一逃就是14年。
   自稱過著非人一般的生活
  最初的大半年,李飛幾乎都是在偏僻的露天場所獨自度過。他時常往返於南京、常熟、無錫等地,躺過石椅、鑽過橋洞、睡過工地,曾在街頭乞討,曾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
  “有時候我覺著自己都不像是個人,簡直像動物。”李飛這樣向辦案人員表述自己的逃亡生活。直到2010年下半年,因感覺自己的容貌與哥哥身份證上的照片非常相似,李飛才敢將哥哥的身份證拿出來使用。
  之後,他在無錫市找到了一份做瓦工的工作,逐漸穩定下來。不過即使如此,他還是少言寡語,不願與人說話。“在街上看到警車,看到警察,聽到警笛響,我的小腿就發軟,渾身哆嗦。”
  李飛將女友的名字文在自己的手臂上,將哥哥的身份證時刻帶在身上,夜深人靜時,思念親人的情緒會不自覺地讓他潸然淚下。可因為一方面是害怕被公安機關抓獲,另一方面也感覺沒有顏面面對家人,這些年李飛從來不和家人聯繫。
  當年的同伙早已回歸正常生活
  2013年8月1日,無錫市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李飛可能是警方網上通緝的在逃人員。於是通知李飛接受詢問。此時他已筋疲力盡,失去再次逃亡的勇氣和信心。
  思前想後,李飛向公安機關坦白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開庭當日,李飛終於見到了14年未曾謀面的兩位哥哥,曾經的女友早已另嫁他人。曾經與他共同作案的幾人均被判處了3年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罰早已執行完畢,都已回歸正常生活,對此。李飛悔不當初,失聲痛哭。
  隨後,蕪湖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李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判決後,李飛鬆了一口氣,“以後能睡個安穩覺了。”(方佳偉 彭永彪)  (原標題:男子搶劫後潛逃十四年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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